返回广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广西南宁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首设农业展分会场
2009-03-16 10:15  文章来源:南宁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3月13日电  广西日报消息,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在位于南宁市民主路42号的广西展览馆增设农业展分会场,这是博览会首次推出农业展,也是博览会承办方首次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以外设置分会场。

  据了解,农业专题展将设国际标准展位600个,重点展示农用生产资料、农产品、土畜产品和水产品、包装食品。中国-东盟农资、农产品及食品贸易没有贸易壁垒,各国农业同处于相同的发展阶段,农业现代化、机械化水平接近,农副产品品种和收获季节具有互补性。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和东盟国家在农业领域合作所享受的利益日益显现。据统计,中国进口东盟国家产品的关税平均已经降到了5.8%,远远低于现行最惠国税率4.1个百分点,700多种农资、农产品及食品更是率先降税,其中绝大部分已经实现零关税,中国从东盟各国的进口量实现了500%的增长。


    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农业领域自由贸易优势将更加明显,东盟有望快速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首设分会场    2009-03-04 09:54
泰国继续包馆参加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图)    2009-03-04 09:17
博览会今年设立分会场展位总数将扩大到4000个    2009-03-03 09:31
继续开拓市场 携手应对危机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10月20日至24日在南宁举行    2009-03-02 09:38
马来西亚将组织更多客商参加东盟博览会    2009-03-02 09:37
市委市政府举行服务“两会一节”工作总结座谈会     2008-11-07 13:50
首届广西南宁纸业博览会连接东盟新兴市场    2008-10-31 09:49
国外客商热评博览会:五载同舟共进 合作之水长流    2008-10-31 09:29
五届博览会让广西名声鹊声 东盟游客青睐壮乡风情    2008-10-31 09:27
中国-东盟博览会成效显著 交易总额近16亿美元    2008-10-29 11:4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 刘励勤 电话: 0771-530464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