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09年度广西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报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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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28 11:46 文章来源:南宁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项目单位: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广西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精神,同意对我市申请的部分项目予以支持,安排我市项目190个,批准支持金额523.8 万元(详见企业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系统公示栏)。为做好2009年度广西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报账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09年批复项目应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中的“申报指南——申报须知”和自治区财政厅、原外贸厅《关于印发广西“市场开拓资金”拨款和报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企〔2002〕9号)有关规定申请报账,网上申请报账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31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为保证企业网站建设质量,2009年网站建设项目由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按政府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招标,由中标单位统一建设开发,企业到广西中小办公室申请报账。项目资金不下拨给各市。
三、对于今年已公示批复的项目计划如未能按时完成的,将扣减下年度企业的资金额度,限批相关企业的项目数和金额。
南宁市商务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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