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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商务局关于餐饮行业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2009-08-28 11:48  文章来源:南宁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南宁餐饮行业协会、各大餐饮企业、各餐饮行业从业单位: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09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对于规范餐饮企业经营行为,提高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根据《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行业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通知》(桂商改发[2009]11号)精神,就我市餐饮行业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营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良好氛围
各餐饮行业从业单位要努力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一)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
为了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法》,2009年9月在全市餐饮行业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活动的主要内容有:
1、举办“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板报比赛”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各大、中型餐饮企业要在门店悬挂宣传标语,在全市范围掀起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热潮。
2、发动社区、餐饮协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餐饮消费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3、大力宣传餐饮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并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餐饮企业和服务行为进行曝光,营造餐饮行业践行《食品安全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活动,餐饮企业要积极组织员工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并严格检查《食品安全法》在本企业的执行情况,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积极推行餐饮业现代管理方式,创新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2009年9月至10月,南宁市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学习抽查活动,10月自治区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检查餐饮企业学习和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情况。
  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推动餐饮领域食品安全基础工作
各餐饮企业必须落实责任、加强管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基础工作。
(一)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餐饮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食品安全法》在餐饮企业的贯彻实施。
(二)落实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企业食品进出查验记录制度,严把食品原料关,实现采购、生产(加工)、配送、销售等环节的跟踪管理,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
(三)推动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督促企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日常检验监督工作。
  三、注重实效,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各级商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餐饮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制度,推进餐饮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配合商务部门,建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施餐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积极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拓宽消费者参与监督的渠道和方式,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鼓励诚信企业,培育守信企业,惩戒失信企业,不断提高餐饮企业诚信意识,努力形成安全、放心、规范的餐饮市场秩序。
  四、强化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餐饮行业协会要切实担负起行业自律责任,充分发挥其沟通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配合相关部门整合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鼓励有条件的餐饮生产经营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督促企业落实餐饮服务索证索票、安全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企业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常识的培训,不断提高餐饮行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市商务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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