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商务局关于2009年中国广西(印尼)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2009-04-01 10:25  文章来源:南宁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各参展企业:

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于2009年5月29-31日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举办2009年中国广西(印尼)商品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览会时间和地点

博览会定于2009年5月29-31日(星期五至星期日)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国际展览中心举办,展期3天。5月27-28日布展,6月1日撤展。

二、参展费用

(一)展位费

本次展览将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给予70%补贴,补贴后费用如下:

1 .2800元人民币/室内标准展位(3×3平方米)。

2.150元人民币/室外每平方米(租赁面积不得少于20

平方米)。

(二)人员费

1.生活费:7400元人民币/人。

以上费用含境外食宿、公杂、境外保险费、出境税、个人零用钱、交通、通讯及签证等费用,其中住宿费按80美元/双人间标准收取。自治区商务厅将对参展企业的人员给予适当补贴,补贴在展后给予发放。

2.国际机票费:

南宁-雅加达-南宁国际机票4500元人民币/人。

南宁-雅加达-胡志明国际机票3700元人民币/人。

机票价格以最终购票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3. 护照押金200元人民币/人,回国退回护照后退还。

人员费合计:

12100元人民币/人(南宁-雅加达-南宁)

11300元人民币/人(南宁-雅加达-胡志明)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下达的参展费用,我局已核算好各参展单位需交的费用(见附件1),请各单位务必于2009年3月31日前将参展费用转入我局指定帐户,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传真我局。

收款人全称:南宁市商务局

帐 号:2102112229300007238

开户行:工行市府分理处

汇款用途请注明“2009印尼展费用”。

三、展位配置及布展要求

(一)展位配置:室内标准展位面积为3×3平方米,含围板、公司楣板、地毯、1张接待桌、3把折叠椅、3层搁板、1个废纸篓、2支射灯、2支日光灯、1个电源插座(13A/220V)、6瓶矿泉水。需要增加展具的参展企业,请自备现金临时租赁。展商不提供网片,请企业自带。

(二)布展要求:要求各参展企业认真准备展品,精心策划布展。除成套设备等不便于运输的大型展品外,参展企业不得仅携带图片和宣传资料参展。展品数量必须充足,尽可能布满展位。总体要求布展美观大方,突出展出效果,充分展示广西商品良好形象。如对布展有特殊要求,请提供设计图,由自治区商务厅交承办单位,费用自理。

四、办理出国手续

自治区商务厅统一办理因公护照、出境证明和随团出发的参展人员落地签证。请务必于2009年4月27日前将办理出境手续所需材料报送我局外贸科,以便我局统一上报自治区商务厅,逾期不再受理。

(一)需办因公护照人员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填写的《2009年中国广西(印尼)商品博览会参展人员登记表》)

2.参展人员政审材料。需有人员审查权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原件和《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原件。各参展人员政审由当地出具。

3.办理因公护照的照片一式4张。照片要求:(1)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照片;(2)背景为百色,光面相纸,小二寸;(3)照片尺寸要求48×33mm,头部宽度为:21-24mm,头部长度为28-33mm;(4)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单位(用圆珠笔写)。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已办因公护照人员提供材料

1.因公护照。

2.报名申请表。

3.政审材料(要求同上)

4.正面免冠小二寸白底彩色相片2张(相片要求同上)。

5.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持因私护照的参展人员,由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发邀请函,出境手续自行办理。

五、展品运输

(一)自治区商务厅委托中国外运广西公司统一负责展品运输事宜,请仔细查阅展览运输须知(附件2),展品运输具体事宜请联络中国外运广西公司。

(二)参展企业务必尽快落实展品。参展样品必须保证质量,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参展。展品要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能出现侵权行为。

(三)请填报《2009年中国广西(印尼)商品博览会装箱单及发票》(附件3)及《2009年中国广西(印尼)商品博览会展品资料》(附件4 )并于2009年4月10日前报送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如需在印尼当地销售的展品应事前申报,并认真填写所销售货物价值,按印尼海关提供的商品征税表预交销售税押金(企业自理),展览结束后未销售的展品、展品押金可退回。未申报销售的产品,无须交纳押金,也不能在展览会上销售,印尼海关将严格监管展览货品。所有展品在印尼的关税由各参展商预付2000元人民币的税额到中国外运广西公司。

(四)医疗器械/医药保健品、汽车整件、电子电器产品、食品等展品在进入印尼时须提前向当地海关报送产品说明书,说明书必须用英文书写,内容包括产品含量、成分、技术指标、用量、用途等等。如有上述展品,请将相关展品信息报送中国外运广西公司。

六、其它事项

(一)企业形象宣传。为做好“2009年中国广西(印尼)商品博览会”的宣传工作,提高参展企业的知名度,自治区商务厅将编印一本宣传册,免费为参展企业刊登简介,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概况、主要产品以及产品彩色照片2-3幅、一式2张(背面注明公司名称)、企业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和电子信箱等。请各参展企业务必于2009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外贸科提供上述资料(中英文合计限200字以内),并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我局外贸科,以便我局集中上报自治区商务厅。

(二)出境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5月26日,在外停留8天,具体行程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参展事宜及办理出国手续。请与我局外贸科联系

联系人:刘 军、冯立芳,手机:13877108872、13807715929,电话:5528930,传真:5534827, 电子邮箱:nnsswjwmk@126.com。

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3楼11307号房。

(四)办理展品运输。请与中国外运广西公司联系。

联系人:李燕红,电话:0771-5315746,手机:13977101906;颜陈聪:电话:0771-5317040,手机:13878830535;

传 真:0771-5325640。

特此通知。


附件:1.南宁市2009年参加印尼商品博览会企业展位、人员费用表

2.2009年中国广西(印尼)商品博览会展品运输须知

3.2009年中国广西(印尼)商品博览会装箱单及发票

4.2009年中国广西(印尼)商品博览会展品资料5.2009年中国广西(印尼)商品博览会展品箱标识单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Print